重铬酸铵 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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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号 | 7789-09-5 | 分子式 | Cr2H2O7.2H3N |
分子量 | 252.06248 | 精确质量 | 251.91417 |
PSA | 124.45000 | LogP | -0.24940 |
1.复分解法:将重铬酸钠和氯化铵按理论量配比溶于重铬酸铵母液和洗液的混合液中,加热至沸,使反应溶液浓度达37~38°Bé为止。经澄清分离不溶物后,冷却至常温。析出重铬酸铵结晶,经过滤分离出结晶与母液后,水洗除去氯化物。再经离心脱水、干燥,制得重铬酸铵成品。
2.将三氧化铬溶于水。澄清后,倾出清溶液,冷却至8~10℃。在不断搅拌下,分次少量加入氨水,直到溶液呈中性,维持在15℃以下。溶液冷却至10℃时,即有结晶析出,经吸滤,再用10~15mL冰水洗涤,于50℃干燥,得纯品重铬酸铵。
3.往100g的三氧化铬CrO3水溶液中加入浓氨水(28.38%,比重0.9)60g(对氨来说约11g)。浓缩溶液直至开始析出结晶。冷却析出红色的结晶,夹于滤纸间,然后置于盛有浓硫酸的干燥器中干燥。收率70%。采用市售三氧化铬时,往往含有硫酸铵,故可将所得的结晶再结晶一次,以除去硫酸铵。
4.由铬酸和氨水反应制得。
5.将10份工业品重铬酸铵加到20份蒸馏水中,加热溶解。根据工业品中氯化物的含量加入适量硝酸银溶液,搅拌均匀,使氯化物生成氯化银沉淀,加氨水至溶液ph值为12,以除Fe3+ 和 Al3+等金属离子。过滤,除去沉淀物。滤液中加铬酸酐(Cro3)至酸性,加热滤液至出现结晶膜,冷却结晶,甩干,于45℃干燥得成品。
6.先将三氧化铬(无水铬酸)于40~45℃下溶解在水中,待澄清后,在冷却情况下(温度不超过150℃),慢慢加入氨水(密度为0.91),由于反应放热,要控制氨水的加入速度,控制反应液的ph值为4~5(偏4):
将所得溶液冷却至10℃,即有结晶析出,过滤后的结晶,用少量冰水洗涤后,于45~50℃下干燥,可得分析纯重铬酸铵。将母液于70℃蒸发浓缩至出现结晶膜,再冷却,干燥,还可得分析纯重铬酸铵。必要时可重结晶。
1.用于钡的测定。用作催化剂。媒染剂,氧化剂及实验室制纯氮的原料。无烟焰火制造。
2.主要用于凹版印刷的照相制版、配制显影液以及石印显影。用于制造陶瓷釉药、烟火。是生产纯氮和十二烷基磺酸钠的原料。
3.用于合成香料,以椰子油为原料制十二醇、十四醇时作催化剂。在印染行业用作酸性染料和媒介染料的媒染剂。还用作塑料和橡胶的发泡剂。
4.用作分析试剂、氧化剂、催化剂及媒染剂。用于显像管生产及香料合成、照相制版。
5.重铬酸铵可以用于铝及合金的钝化和磷化处理,也可用于其他金属的钝化处理。重铬酸铵具有感光性,在紫外光的作用下,六价铬还原为三价铬并与水溶性高分子(PVA、明胶、骨胶或其他蛋白胶等)相互作用生成不溶性的交联物质。根据这一特性,重铬酸铵曾大量用于丝印网版的制作。
6.用作鞣革、媒染剂、烟花、香料合成等。[18]
1.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如硫、磷或金属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经摩擦、震动或撞击可引起燃烧或爆炸。
2.重铬酸铵是光敏物质,曝光后能还原成三价铬。是强氧化剂,与有机物混合、加热、撞击和摩擦都可引起爆炸。有毒!
3.空气中稳定。100g水中溶解度为47.17g(30℃)若在空气中加热至190℃以上,剧烈分解,最后遗留下三氧化二铬。不溶于丙酮,溶于水、乙醇。同还原性强的有机物接触会发生爆炸。
4.稳定性[12] 稳定
5.禁配物[13] 强还原剂、易燃或可燃物、强酸、醇类、硫、磷
6.避免接触的条件[14] 潮湿空气
7.聚合危害[15] 不聚合
8.分解产物[16] 氮氧化物、氨
1.性状:橘黄色单斜结晶或粉末。[1]
2.pH值:3.45(10%溶液)[2]
3.熔点(℃):180(分解)[3]
4.相对密度(水=1):2.15[4]
5.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8.7[5]
6.引燃温度(℃):190[6]
7.溶解性:易溶于水,不溶于丙酮,溶于乙醇。[7]
1.急性毒性[8] LD50:30mg/kg(大鼠静脉)
2.刺激性 暂无资料
3.致突变性[9] DNA修复:鼠伤寒沙门菌50mmol/L;枯草菌50mmol/L
4.致癌性[10] IARC致癌性评论:G1,确认人类致癌物。
1.生态毒性[11] TLm:136mg/L(96h)(食蚊鱼)
2.生物降解性 暂无资料
3.非生物降解性 暂无资料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重铬酸铵;红矾铵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Ammonium dichromate |
中文俗名或商品名: | |
Synonyms: | |
CAS No.: | 7789-09-5 |
分子式: | (NH4)2Cr2O7 |
分子量: | 252.07 |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纯化学品 混合物 | ||||||
化学品名称:重铬酸铵;红矾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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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第5.1类 氧化剂 |
侵入途径: | 吸入.食入 经皮吸收 |
健康危害: | 急性中毒;吸入后可引起急性呼吸道损害。口服刺激和腐蚀消化道,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血便等。严重者出现呼吸困难、紫绀、休克、肝损害及急性肾功能衰竭。皮肤和眼接触引起刺激或灼伤,可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死亡。慢性接触有接触性皮炎、铬溃疡、鼻炎、鼻中隔穿孔等。国际癌症研究中心(1ARC)将“铬和某些铬化合物”列入对人类致癌的化学物质。 |
环境危害: | |
燃爆危险: | 本品助燃,为致癌物,具强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有灼伤,就医治疗。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误服者立即漱口,用清水或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给饮牛奶或蛋清。注意保护胃粘膜。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具有强氧化性。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如硫、磷或金属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经摩擦、震动或撞击可引起燃烧或爆炸。 |
有害燃烧产物: | 氮氧化物。 |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 雾状水;砂土。 |
消防员的个体防护: | |
禁止使用的灭火剂: | |
闪点(℃): | 无意义 |
自燃温度(℃): | 无意义 |
爆炸下限[%(V/V)]: | 无意义 |
爆炸上限[%(V/V)]: | 无意义 |
最小点火能(mJ): | |
爆燃点: | |
爆速: | |
最大燃爆压力(MPa): | |
建规火险分级: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勿使泄漏物与可燃物质(木材、纸、油等)接触,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然后收集加入水中(3%),用硫酸调节pH值至2,再逐渐加入过量的亚硫酸氢钠,待反应完后废弃。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还原剂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密封。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最高容许浓度: | 中国MAO:0.05mg[CrO3]/m3苏联MAC:0.01mg[CrO3]/m3美国TW |
监测方法: | 二苯碳酰二肼比色法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作业工人应戴口罩。 |
眼睛防护: | 可采用安全面罩。 |
身体防护: | 穿相应的防护服。 |
手防护: | 必要时戴防护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后,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外观与性状: | 桔黄色单斜结晶。 |
pH: | |
熔点(℃): | 分解 |
沸点(℃): | 无资料 |
相对密度(水=1): | 2.15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8.7 |
饱和蒸气压(kPa): | 无资料 |
燃烧热(kJ/mol): | |
临界温度(℃): | 分解温度(℃):170 |
临界压力(MPa): |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
闪点(℃): | 无意义 |
引燃温度(℃): | 无意义 |
爆炸上限%(V/V): | 无意义 |
爆炸下限%(V/V): | 无意义 |
分子式: | (NH4)2Cr2O7 |
分子量: | 252.07 |
蒸发速率: | |
粘性: | |
溶解性: | 易溶于水,不溶于丙酮,溶于乙醇。 |
主要用途: | 用作鞣革、媒染剂、烟花、香料合成等。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在常温常压下 稳定 |
禁配物: | 强还原剂、易燃或可燃物、强酸、醇类、硫、磷。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现 |
分解产物: | 氮氧化物。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
急性中毒: | |
慢性中毒: |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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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编号: | 51520 |
UN编号: | 1439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Ⅱ |
包装方法: | 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单独装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不得强行超车。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
RETCS号: | |
IMDG规则页码: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5.1 类氧化剂。 |
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1.周国泰,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2.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3.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CHEMINFO Database.1998 4.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RTECS Database, 1989 |
填表时间: | 年月日 |
填表部门: | |
数据审核单位: | |
修改说明: | |
其他信息: | 2 |
MSDS修改日期: | 年月日 |
1、摩尔折射率:无可用的
2、摩尔体积(cm3/mol):无可用的
3、等张比容(90.2K):无可用的
4、表面张力(dyne/cm):无可用的
5、介电常数:无可用的
6、极化率(10-24cm3):无可用的
7、单一同位素质量:251.914175 Da
8、标称质量:252 Da
9、平均质量:252.0649 Da
1、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
2、氢键供体数量:2
3、氢键受体数量:7
4、可旋转化学键数量:0
5、互变异构体数量:
6、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TPSA):126
7、重原子数量:11
8、表面电荷:0
9、复杂度:194
10、同位素原子数量:0
11、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2、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3、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4、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