糠醇 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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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号 | 98-00-0 | 分子式 | C5H6O2 |
分子量 | 98.09990 | 精确质量 | 98.03680 |
PSA | 33.37000 | LogP | 0.77190 |
1.精制方法:用无水硫酸钠或无水碳酸钾干燥后分馏。分馏最好在氮气流下进行。也可以先进行减压蒸馏,除去焦油状物质,再和亚硫酸氢钠水溶液一起摇动,无水硫酸钠干燥后在碳酸钠存在下减压分馏。
2. 糠醇的工业制法是由糠醛加氢制得:
加氢分为液相加氢和气相加氢两种。液相加氢法:糠醛与氢气以1∶ 42( 摩尔比)的比例在Cu-Cr —Ca系催化剂存在下,于190~210℃,5-8MPa下( 或10MPa以上,170℃,采用Cu—Cr催化剂)进行反应,反应结束后,沉降,除去固体催化剂,所得液体为糠醇粗品。气相加氢法:在列管式反应器中,糠醛与氢气以1∶ 42( 摩尔比)在Ni-Cu或Cr-Cu系催化剂存在下,于80~170℃,0.1~0.39MPa下反应制得。所得粗糠醇于80~87kPa下减压精馏以除去焦油状物质,然后用亚硫酸氢钠洗涤,干燥脱水后,再加入碳酸钠进行减压蒸馏,即得纯品呋喃甲醇。
3.歧化法 以糠醛为原料,使糠醛在烧碱存在下发生歧化反应,该法的优点是设备简单,不需要还原剂,缺点是原料利用率低。
4.烟草:BU,56;OR,18;FC,9;FC,BU,OR,18;FC,18;FC,40。
1. 性状:无色或淡黄色液体,暴露于日光和空气中会变成棕色或深红色,有特殊的苦辣气味。
2. 沸点(ºC,101.3kPa):170.0
3. 熔点(ºC,凝固点,准稳定态):-14.6
4. 熔点(ºC,凝固点,稳定态):-14.63
5. 相对密度(g/mL,20/4ºC):1.1285
6. 相对密度(g/mL,30/4ºC):1.12384
7. 相对蒸汽密度(g/mL,空气=1):3.4
8. 折射率(20ºC):1.4868
9. 折射率(30ºC):1.4801
10. 黏度(mPa·s,25ºC):4.62
11. 闪点(ºC,闭口):65
12. 燃点(ºC):391
13. 蒸发热(KJ/mol,25ºC):50
14. 蒸发热(KJ/mol,b.p.):53.6
15. 熔化热(KJ/mol):13.138
16. 生成热(KJ/mol):276.54
17. 燃烧热(KJ/mol,标准状况):2550.43
18. 比热容(KJ/(kg·K),26.8ºC,定压):2.09
19. 蒸气压(kPa,25ºC):0.08
20. 爆炸下限(%,V/V):1.8
21. 爆炸上限(%,V/V):16.3
该物质对水有稍微的危害。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呋喃甲醇;糠醇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Furfuryl alcohOl |
中文俗名或商品名: | |
Synonyms: | |
CAS No.: | 98-00-0 |
分子式: | C5H6O2 |
分子量: | 98.1 |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纯化学品 混合物 | ||||||
化学品名称:呋喃甲醇;糠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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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第6.1类 毒害品 |
侵入途径: | 吸入 食入 经皮吸收 |
健康危害: | 本品系刺激剂。高浓度持续吸入引起咳嗽、气短和胸部紧束感。极高浓度可引起死亡。蒸气对眼有刺激性,液体可引起眼部炎症和角膜混浊。皮肤接触其液体,引起皮肤干燥和刺激。口服出现头痛、恶心,口腔和胃刺激。 |
环境危害: | |
燃爆危险: | 本品可燃,有毒,具刺激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患者清醒时给饮大量温水,催吐,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与强酸接触能发生强烈反应, 引起燃烧或爆炸。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 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消防员的个体防护: |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 |
禁止使用的灭火剂: | |
闪点(℃): | 65 |
自燃温度(℃): | 490 |
爆炸下限[%(V/V)]: | 1.8 |
爆炸上限[%(V/V)]: | 16.3 |
最小点火能(mJ): | |
爆燃点: | |
爆速: | |
最大燃爆压力(MPa): | |
建规火险分级: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喷雾状水,减少蒸发。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最高容许浓度: | 中国MAC:未制定标准苏联MAC:未制定标准美国TLVTN: OSHA 50ppm,200mg/m3; ACGIH 10ppm,40mg/m3[皮] TLVWN: ACGIH 15ppm,60mg/m3[皮] |
监测方法: |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戴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相应的防护服。 |
手防护: | 戴防化学品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易流动液体,具有特殊的苦辣气味。 |
pH: | |
熔点(℃): | -31 |
沸点(℃): | 171 |
相对密度(水=1): | 1.13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3.37 |
饱和蒸气压(kPa): | 0.13/31.8℃ |
燃烧热(kJ/mol): | 2546.3 |
临界温度(℃): | |
临界压力(MPa): |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
闪点(℃): | 65 |
引燃温度(℃): | 490 |
爆炸上限%(V/V): | 16.3 |
爆炸下限%(V/V): | 1.8 |
分子式: | C5H6O2 |
分子量: | 98.1 |
蒸发速率: | |
粘性: | |
溶解性: | 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苯、氯仿。 |
主要用途: | 用于合成树脂和加工染料等。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在常温常压下 稳定 |
禁配物: | 酰基氯、氧、酸类。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接触空气。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现 |
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属中等毒类 LD50:275mg/kg(大鼠经口);600mg/kg<兔经皮) LC50:233ppm 4小时(大鼠吸入) |
急性中毒: | |
慢性中毒: |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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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编号: | 61590 |
UN编号: | 2874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Ⅲ |
包装方法: | 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
RETCS号: | |
IMDG规则页码: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 |
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1.周国泰,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2.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3.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CHEMINFO Database.1998 4.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RTECS Database, 1989 |
填表时间: | 年月日 |
填表部门: | |
数据审核单位: | |
修改说明: | |
其他信息: | 2 |
MSDS修改日期: | 年月日 |
1、 摩尔折射率:25.00
2、 摩尔体积(cm3/mol):86.0
3、 等张比容(90.2K):214.7
4、 表面张力(dyne/cm):38.8
5、 介电常数:
6、 偶极距(10-24cm3):
7、 极化率:9.91
1.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无
2.氢键供体数量:1
3.氢键受体数量:2
4.可旋转化学键数量:1
5.互变异构体数量:无
6.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33.4
7.重原子数量:7
8.表面电荷:0
9.复杂度:54
10.同位素原子数量:0
11.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2.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3.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4.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5.共价键单元数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