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环己酯 基本信息 | |||
---|---|---|---|
CAS号 | 622-45-7 | 分子式 | C8H14O2 |
分子量 | 142.19600 | 精确质量 | 142.09900 |
PSA | 26.30000 | LogP | 1.88220 |
1.制法:(1)环己醇与乙酐在加热情况下进行酯化反应,可得粗制品,用水洗去酸后,用稀碱中和,再用水洗涤,取出有机层(上层),脱水干燥,再减压精馏精制。(2)在环己醇和乙酐中加入痕量硫酸,加热,制得粗制品,精制步骤同(1)。
精制方法:含有水、乙酸、环己醇等杂质。精制时用碳酸氢钠或碳酸钠溶液洗涤,无水碳酸钠或硫酸钠干燥后精馏。
2.制法:
于装有搅拌器、回流冷凝器的反应瓶中,加入干燥的环己醇(2)75g(0.75mol),通入干燥的氯化氢气体,约吸收1.5g氯化氢。加入冰醋酸135g(2.25mol),搅拌下加热回流12h。将反应物倒入水中,分出有机层。有机层依次用水、饱和碳酸氢钠洗涤,无水硫酸钠干燥。分馏,收集168~172℃的馏分,得乙酸环己酯(1)57g,收率54%。[1]
用作香料,配制苹果、香蕉、醋栗和树莓等果香型香精,用于食品、饮料。用作食用香料时,要求含量在96%以上,重金属10E-6以下,酸值0.2以下。对一般的树脂有很好的溶解能力,可用作漆用溶剂。在食品工业中用作香料。
远离强氧化剂,强碱。为可燃性液体,干燥时对金属无腐蚀性。较难水解,但对久贮或回收的溶剂应检查其酸度,因水解生成的乙酸对金属有腐蚀性。
化学性质:具有酯类的典型化学性质。水解生成乙酸和环己醇。在二氧化碳或氮一类惰性气流中,将乙酸环己酯通过加热到460~470℃的石英管时,发生热解反应,有30%的乙酸环己酯分解为乙酸和环己烯。若通过加热到550~560℃的石英管时,则全部分解为乙酸和环己烯。在三氟化硼存在下,与苯一起加热时,生成环己基苯、1,4-二环己基苯及其他化合物。
乙酸环己酯的水解速度常数在0.1~0.25mol/L盐酸溶液中,25℃为0.00392,35℃为0.0087。在0.5mol/L的氢氧化钠、90%的甲醇溶液中进行水解时,60℃ 10分钟有98.5%发生水解,20分钟99%水解,30分钟100%水解。
1. 性状:无色液体,有水果香味。
2. 相对密度(g/mL,20/4℃):0.963
3. 相对蒸汽密度(g/mL,空气=1):4.9
4. 熔点(ºC):-65
5. 沸点(ºC,常压):173
6. 沸点(ºC,5.2kPa):未确定
7. 折射率(20ºC):1.4417
8. 闪点(ºC,闭口):58
9. 黏度(mPa·s,10.44ºC):2.853
10. 自燃点或引燃温度(ºC):335
11. 蒸气压(kPa,100ºC):8.84
12. 饱和蒸气压(kPa,60ºC):未确定
13. 燃烧热(KJ/mol):未确定
14. 临界温度(ºC):未确定
15. 临界压力(KPa):未确定
16. 油水(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未确定
17. 爆炸上限(%,V/V):未确定
18. 爆炸下限(%,V/V):1.0
19. 溶解性:能与醇、醚、烃等多种有机溶剂混溶。溶解油脂、松香、甘油三松香酸酯、达玛树脂、碱性染料、硝酸纤维素、生胶等。虫胶、醋酸纤维素不溶解。20℃时在水中溶解1.4%。
1、急性毒性:人(吸入)LClo: 3,000 mg/kg;
大鼠(口服)LD50: 6,730μL/kg
猫(皮下)LD50: 800mg/kg
猫(吸入)LD50: 54968.4mg/kg
兔子(皮肤)LD50: 10 mg/kg
由于食盐的LD50是3,000 mg/kg,BPA的急性毒性程度与食盐同。
2、乙酸环己酯属低毒类。麻醉作用较强,挥发性低,中毒的危险性较小,但有局部的刺激作用,除刺激眼睛外,动物试验证明,吸入乙酸环己酯刺激呼吸气管黏膜,出现肝、肺充血。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乙酸环己酯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cyclohexyl acetate
|
中文名称 2 :
|
环己基乙酸酯
|
英文名称 2 :
|
cyclohexanol acetate
|
技术说明书编码:
|
1840
|
CAS No. :
|
622-45-7
|
分子式:
|
C8H14O2
|
分子量:
|
142.20
|
第二部分:成分 / 组成信息
|
|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
侵入途径:
|
|
健康危害:
|
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
环境危害:
|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灭火方法:
|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 30 ℃。应与氧化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 / 个体防护
|
职业接触限值
|
|
中国 MAC(mg/m3) :
|
未制定标准
|
前苏联 MAC(mg/m3) :
|
未制定标准
|
TLVTN :
|
未制订标准
|
TLVWN :
|
未制订标准
|
监测方法:
|
羟胺-氯化铁分光光度法
|
工程控制:
|
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较高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空气中浓度较高时,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防静电工作服。
|
手防护:
|
戴防化学品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完毕,淋浴更衣。特别注意眼和呼吸道的防护。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主要成分:
|
纯品
|
外观与性状:
|
浅黄色液体 , 具水果香味。
|
pH :
|
|
熔点 ( ℃ ) :
|
-65
|
沸点 ( ℃ ) :
|
173
|
相对密度 ( 水 =1) :
|
0.96
|
相对蒸气密度 ( 空气 =1) :
|
4.9
|
饱和蒸气压 (kPa) :
|
0.93(60℃)
|
燃烧热 (kJ/mol) :
|
无资料
|
临界温度 ( ℃ ) :
|
无资料
|
临界压力 (MPa) :
|
无资料
|
辛醇 / 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无资料
|
闪点 ( ℃ ) :
|
57
|
引燃温度 ( ℃ ) :
|
335
|
爆炸上限 %(V/V) :
|
无资料
|
爆炸下限 %(V/V) :
|
无资料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烃类。
|
主要用途:
|
用于化学合成 , 用作香料和树脂、油漆的溶剂。
|
其它理化性质: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强碱。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
聚合危害:
|
|
分解产物: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 : 6700 mg/kg( 大鼠经口 ) ; 10000 mg/kg( 兔经皮 )
LC50 :无资料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
其它有害作用:
|
无资料。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危险货物编号:
|
33596
|
UN 编号:
|
2243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O53
|
包装方法:
|
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碱类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法规信息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 年 2 月 17 日国务院发布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化劳发 [1992] 677 号 )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 劳部发 423 号 ) 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 将该物质划为第 3.3 类高闪点易燃液体。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
填表时间:
|
|
填表部门:
|
|
数据审核单位:
|
|
修改说明:
|
|
其他信息:
|
|
MSDS 修改日期:
|
|
1、 摩尔折射率:38.87
2、 摩尔体积(cm3/mol):146.2
3、 等张比容(90.2K):344.3
4、 表面张力(dyne/cm):30.6
5、 极化率(10-24cm3):15.41
1.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1.9
2.氢键供体数量:0
3.氢键受体数量:2
4.可旋转化学键数量:2
5.互变异构体数量:无
6.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26.3
7.重原子数量:10
8.表面电荷:0
9.复杂度:114
10.同位素原子数量:0
11.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2.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3.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4.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5.共价键单元数量:1